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办案中心新风系统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15:24:48 浏览次数:2462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办案中心新风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ZAST20240315)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办案中心新风系统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75055.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75055.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项目编号:ZAST20240315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改造建设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拟采购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办案中心新风系统设备,详见明细清单。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采购数量:1批

6.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使用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节能、环保要求:落实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措施。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办案中心新风系统设备项目):采购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4321日起至2024327日期间(每天9∶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报名资料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421430分至15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开标时间:20244215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环路139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古帅路城利商店对面4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433871464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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